案件“质检”赛考试本报记者 仇健 实习生 曹青萍 通讯员 陈慧芳
本报讯 前两天,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显得非常紧张,直到昨天,一份办案质量评查报告正式公布,他们悬着的心才踏实下来。一位检察官戏说,等待评查报告的感觉就像中学生等待中考结果。 为了提高检察官们的办案质量,加强自我监督,江干区检察院去年10月制定了《案件质量监督规程》,并专门成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科,从实体和程序的合法性、准确性、公正性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审查监督。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;增减罪名、事实和条款适用是否恰当;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;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;对扣押、查封和冻结的物品有无及时处理等等,都在质量监督范围之内。 根据案件质量考评办法,监督科把案件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,并在每个季度过后制定一份评查报告,公布评查结果,研究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相应措施。 虽然面对的都是交情不错的同事,但监督科的同事依然铁面无私。今年第二季度的评查报告显示,246件案件中,有80件被扣了分,问题大多出于文书填写不严谨、打印有错误、该说明的情况没有说明等。对此,监督科提出了在书写文书时要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的建议。 |